【央行官员:应赋予央行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者”相匹配的监管职权和手段】央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表示,必须明确中国央行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者,赋予其与此相匹配的监管职权和手段。同时,必须统一金融监管职能与最后贷款人职能,因最后贷款人职能和监管职能分割,是造成当前金融风险积聚的重要原因。他还强调,金融监管对有效履行货币政策至关重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可以适当分离,但需要加强协调。
珊瑚
2016-04-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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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财经APP讯——【央行官员:应赋予央行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者”相匹配的监管职权和手段】央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表示,必须明确中国央行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者,赋予其与此相匹配的监管职权和手段。同时,必须统一金融监管职能与最后贷款人职能,因最后贷款人职能和监管职能分割,是造成当前金融风险积聚的重要原因。他还强调,金融监管对有效履行货币政策至关重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可以适当分离,但需要加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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