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本次调价搁浅为国内油价年内第四次调价搁浅。今年以来,国内油价共经历九次下调、六次上调和四次调价搁浅。按照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下一轮调价窗口将于10月20日24时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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