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财经APP讯——9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
据财政部网站披露,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等需求,从今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工业品等商品的最惠国税率。
本次降税主要涉及纺织品;石材、陶瓷、玻璃制品;部分钢铁及贱金属制品;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如金属加工机械、纺织机械、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仪器仪表等;资源性商品及初级加工品,如非金属矿、无机化学品、木材及纸制品、宝玉石等。降税商品共1585个税目,约占我国税目总数的19%,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
同时,随着关税总水平尤其是药品、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下调,相应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的税目税率。
据财政部网站披露,今年以来,经过连续多次自主调整,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上年的9.8%降至7.5%,平均降幅达23%。
适当降低关税,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也有利于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推进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此前,我国已于今年5月1日起对绝大多数进口药品实施了零关税,7月1日起降低了汽车及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实施了信息技术协议扩围产品第三步降税。
我国降低部分商品最惠国税率关税,总水平将降至7.5%
陆行
2018-10-01 09:18
来源:【原创】
本文共733字 | 预计阅读: 3分钟
汇通财经讯——9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本次降税商品共1585个税目,约占我国税目总数的19%,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汇通财经无关。汇通财经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责任。
下载汇通财经APP,全球资讯一手掌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