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对原产于美国106项商品加征25%关税

晓小 2018-04-04 16:36 来源:【原创】
本文共1329字  |  预计阅读: 5分钟
汇通财经讯——财政部网站公告称,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
汇通财经APP讯——财政部网站公告称,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根据我方在世界贸易组织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加征关税的商品为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征税范围详见附表。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附表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25%的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本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加征关税后有关进口税收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加征关税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附表: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注:①商品名称仅供参考,具体商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为准。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汇通财经无关。汇通财经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责任。

下载汇通财经APP,全球资讯一手掌握

下载易汇通电脑版行情软件

0

行情

欧元美元 1.0269 -0.0033 -0.32%
英镑美元 1.2166 -0.0068 -0.56%
美元指数 109.40 0.47 0.43%
美元人民币 7.32 -0.01 -0.09%
美元日元 156.26 1.13 0.73%
现货白银 30.311 -0.476 -1.55%
现货黄金 2,702.35 -12.14 -0.45%
美原油 77.39 -0.46 -0.59%
澳元美元 0.6191 -0.0020 -0.33%
美元加元 1.4482 0.0089 0.62%
上证指数 3,241.82 5.79 0.18%
日经225 38,451.46 -121.14 -0.31%
英国FT 8,505.22 113.32 1.35%
德国DAX 20,903.39 248.00 1.2%
纳斯达克 19,630.20 291.91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