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石油储备设施建设运营,保持国家石油储备规模与石油消费总量相适应,从事原油加工、成品油批发等的企业要承担企业义务储备
2016-05-31 18:34
来源:中国能源局
本文共44.5字 | 预计阅读: 1分钟
汇通财经APP讯——中国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石油储备设施建设运营,保持国家石油储备规模与石油消费总量相适应,从事原油加工、成品油批发等的企业要承担企业义务储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汇通财经无关。汇通财经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责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