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11月20日起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

2015-11-19 17:43 来源:汇通财经原创 编辑: 和夜
本文共444.5字  |  预计阅读: 2分钟
汇通财经讯——据中国央行官方微博11月19日发布的消息,央行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汇通财经APP讯——据中国央行官方微博周四(11月19日)发布的消息,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央行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

央行称,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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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国央行当时发文下调地方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隔夜利率由去年的5%降为4.5%,七天利率则由7%降为5.5%;同时与去年相比,14天期限品种未现身,只保留隔夜和七天品种。

央行去年1月宣布开展地方金融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批准的试点额度总计1,200亿元;SLF期限分为隔夜、七天和14天三个档次。去年春节前,隔夜、七天和14天三个档次利率暂定为5%、7%和8%,若拆借和回购利率达到或突破上述利率水平时,央行分支机构要按此利率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央行今年2月则表示,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以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

央行于2013年初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创设之初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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