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据称加强上海广东外汇监管,严防资金外流风险

流沙 2015-09-08 17:59 来源:【转载】
本文共457字  |  预计阅读: 2分钟
汇通财经讯——据知情人士称,国家外汇局近日在上海和广东省召开会议,要求当地金融机构加强各项外汇业务的监管,严控外汇流出。上、广两地分局已经采取措施,严控外汇流出。
汇通财经APP讯——

据三位不愿具名知情人士称,国家外汇局近日在上海和广东省召开会议,要求当地金融机构加强各项外汇业务的监管,严控外汇流出。

据透露,外汇局上海分局本周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代客售付汇业务监管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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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加强经常项目下的业务监管,包括货物贸易购付汇、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审核、个人分拆和重复购付汇。个人外汇业务方面,杜绝在没有提供相应凭证的情况下,个人在同一银行当日累计付汇超过等值5万美元。加强对个人购付汇“关注名单”的筛选和检查,及时上报外汇局并确保“关注名单”的辖内网点共享,每2个月筛查一次前90日的个人分拆购付汇数据。

资本项目下方面,银行需严格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尤其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利润汇出时。另外,要求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杜绝单纯为盈利而迎合客户非法或可疑的需求去放松审核标准。

还要求银行配合外汇局查处通过预付货款、转口贸易单边付汇、分拆购汇等外逃资金的行为。配合当局查处地下钱庄、通过离岸公司账户和非居民账户转移违法跨境投机套利资金等非法外汇交易行为。

另一位知情人士称,广东省外汇局近日向金融机构发出口头要求,加强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要求,并列举部分严禁和严格控制的业务方式。

包括:严禁银行和企业使用虚假单证、或重复使用单证进行逃汇、套汇非法行为,严禁银行放松审核标准违规办理购售汇业务,并严禁银行为客户办理纯粹以套利为目的的货币掉期、内购外结等业务。

要严格控制企业延迟收结汇、提前购付汇的贸易融资产品或相关理财产品,严控将已汇入资金再转出境外的结汇业务,并严控办理高频、大额的提前购付汇业务。

国家外汇局对彭博的传真置询未予立即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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