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周五(5月22日)宣布,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周五签署开展基金互认的监管合作备忘录。中国证监会同时发布香港基金互认管理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并称基金互认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进入内地资本市场。

他在每周新闻例会上指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初始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根据备忘录,符合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通过两地监管机构简易的认可或许可程序后,即可分别向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
他表示,上述规定明确香港基金进入内地的资格条件和注册要求,明确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基本原则及信息披露要求,和对香港互认基金的监督管理安排等。
邓舸并称,香港基金要进入内地,需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不高于五成,最近三年或成立起未受到香港证监会的重大处罚。基金类型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及指数型(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同样的,内地基金进入香港,也需符合对等条件。
他说,目前符合上述标准的香港基金有100只左右,内地基金有850只左右。
他指出,目前跨境投资管理日趋活跃,有必要建立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平台。而且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沪港通试点以来一直保持平稳态势,为基金互认取得了良好的条件。
他说,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实现,一方面通过引入境外证券投资基金,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产品和多层次的投资渠道,同时有助于境内基金管理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投资管理经验,促进基金行业竞争。
另一方面,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各类海外投资者提供更方便的投资渠道,同时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管理机构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为境外投资者打开了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机制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机制、沪港通之外的另一个投资A股渠道;同时也为国内投资者提供除了购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产品外,另一个投资境外金融产品的渠道。
目前在沪港通机制下,资金北上的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资金南下的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
证监会的宣布亦证实了路透此前的报导。两名消息人士周四对路透称,筹备已久的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基互认安排的政策快将公布,意味着内地逾6万亿元人民币公募基金有望“出海”分销到香港市场,也为国际资金进一步开启中国投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