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配套监管办法将出台

思寓 2016-03-25 11:33 来源:【原创】
本文共486.5字  |  预计阅读: 2分钟
汇通财经讯——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3月25日表示,关于互联网金融,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则,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方面配套的监管办法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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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周五(3月25日)表示,关于互联网金融,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则,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方面配套的监管办法将陆续出台。

央行网站刊登他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会议上的讲话称,要实施穿透式监管,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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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称,对互联网金融,要实施功能监管,按照业务性质明确监管责任,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要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实行透明化、集中化运作,确保金融管理部门对互联网资金流动实现全方位监测。

此外,还要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制度及技术支持系统,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要借鉴商品市场反倾销的做法,防范亏本销售、交叉补贴、不良关联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他指出,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较强的负外部性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其风险的波及面更广、扩散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

而且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缺乏风险的洗礼,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淡漠,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与技术支持系统缺失,有些甚至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去年7月,中国央行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原则和职责分工。随后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支付业务的监管。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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